農村食品安全一直以來備受市民們的關注,為了更好的保障農村食品安全,前不久,河南省食品藥品監(jiān)督管理局制定《河南省農村小餐飲許可管理辦法(試行)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,進一步加強全省農村小餐飲單位許可管理工作,規(guī)范農村小餐飲單位經營行為。
《辦法》適用對象為全省農村地區(qū)、城鄉(xiāng)結合部等有固定經營場所,符合餐飲服務活動特征,加工經營場所面積在60㎡以下(含60㎡)的小型餐館(含快餐店、小吃店、飲品店、農家樂等)。申請農村小餐飲單位餐飲服務許可的,應在選址、加工經營場所、食品處理區(qū)、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潔設施、食品原料、清潔工具清洗水池或器具、設備、工具和容器、通風排煙設施、廢棄物暫存設施、人員管理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十個方面達到規(guī)范要求,并提交相關申請材料。各地監(jiān)管部門對農村地區(qū)、城鄉(xiāng)結合部以外的城市建成區(qū)內符合《辦法》規(guī)定的小餐飲服務者,在食品安全的前提下,結合當?shù)貙嶋H,參照《辦法》實施許可審查。
該《辦法》的出臺有利于規(guī)范河南省農村地區(qū)小餐飲市場,保障群眾飲食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