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6日,食品安全委員會已發(fā)布了《食品安全委員會關于開展食品安全督查工作的通知》,該《通知》表示,食品安全委員會將于8月26日至9月10日對各。▍^(qū)、市)食品安全工作開展督查。
《通知》明確,此次督查工作將對31個省(區(qū)、市)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開展。要求在各。▍^(qū)、市)抽查1—2個地市和2個縣區(qū),其中抽查不少于3家食品(含食用農產品)生產經營單位。此次督查工作由食品安全委員會相關成員單位負責同志、食品安全委員會專家委員會領導同志擔任組長,成員由食品安全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和地方食品安全辦抽調。
此次督查工作將堅持問題導向,進一步強化地方政府屬地管理責任,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和能力,用嚴謹的標準、嚴格的監(jiān)管、嚴厲的處罰、嚴肅的問責來確保人民群眾“舌尖上的安全”。督查的主要內容是:各地區(qū)落實黨中央、決策部署和食品安全黨政同責要求的情況;發(fā)揮食品安全委員會統(tǒng)一領導作用,協(xié)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的情況;嚴防嚴管嚴控風險,保障從農田到餐桌食品安全的情況;加強基層監(jiān)管能力建設的情況;落實2016年考核整改措施的情況等。
《通知》要求各地區(qū)首先要對照督查內容,認真深入開展自查,嚴禁虛報、瞞報,凡發(fā)現弄虛作假的,予以通報批評,情節(jié)嚴重的,依法依紀追究相關人員責任。此次督查工作要堅持問題導向著力于發(fā)現問題、解決問題,深入基層、深入,嚴肅認真開展工作,嚴格按有關標準和要求逐項核查,此外食品安全委員會督查組還將赴各地開展實地檢查,就發(fā)現的問題向該省(區(qū)、市)反饋,并提出整改建議。